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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丰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4-2016年度丰县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文明校园的决定》,丰县管理部荣获“丰县文明单位”称号。
多年来,丰县管理部始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的基本理念,持续强化“四个在前”意识,坚持打造“五位一体”惠民公积金。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全心全意做好服务为民的“店小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管理部表示将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坚持不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形成新经验,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当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为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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