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3日A10版(记者 王岩)4月12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新城区报业传媒集团新闻发布大厅举办新闻发布会,对《徐州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发布解读。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8万笔
2017年,我市新开户单位731家,实缴单位11,459 家,净增单位661家;新开户职工4.69万人,实缴职工58.94万人;缴存额94.79亿元,同比增长13.10%。2017年末,缴存总额716.58亿元,同比增长15.24%;缴存余额316.24亿元,同比增长7.60%。
2017年,提取额72.45亿元,同比增长21.34%,占当年缴存额的76.43%,比上年增加5.19个百分点。至2017年末,提取总额400.34亿元,同比增长22.10%。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8万笔45.7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47%、4.09%。当年回收36.57亿元。至2017年末,累计发放贷款19.66万笔457.36亿元,贷款余额240.8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74%、11.12%、3.98%。
2017年,收回到期国债0.5亿元。2017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减少0.5亿元。
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占74.07%
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6.12%、-0.84%和13.10%。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9.20%,国有企业占23.96%,城镇集体企业占1.53%,外商投资企业占4.4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5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64%,其他占3.68%;中、低收入占98.67%,高收入占1.33%。
2017年,91.55万人次提取住房公积金72.45亿元。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4.07%,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5.9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5.52%,高收入占4.48%。
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950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1.32%,比上年减少5.3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约4.58亿元。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67%,高收入占3.33%。
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39笔0.12亿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0.44亿元,异地贷款余额0.36亿元。
截至2017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0766笔35.05亿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1.4亿元。年末公转商贴息贷款余额14.38亿元。
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4.91%,比上年减少9.33个百分点。
优化退休提取操作流程 凭身份证可直接办理
缴存比例: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12%。职工个人与单位缴存比例保持一致。外商投资企业的缴存比例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缴存基数上下限:2017年度缴存基数下限为1,720元;缴存基数上限为15,769元。
2017年审批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为6家。
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付息。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含五年)以下为2.75%,五年期以上为3.25%。
贷款最高额度:未作调整,仍然为50万元。
提取政策调整方面,研究出台《关于规范一次性偿还徐州市商业住房贷款等提取业务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偿还商业贷款、购房首付比例、部分还贷等业务操作流程;研究出台《关于开通网上办理退休提取业务的通知》,优化了退休提取操作流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男60岁、女55岁),取消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单位盖章环节,职工本人凭身份证可直接办理提取业务,极大地方便了办事职工。
▇答记者问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占96.67%
1.请问从这次发布的《报告》来看,我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惠及中低收入家庭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告》按照住建部年度报告关于低、中、高收入的指标口径(低收入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中等收入指收入介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倍至3倍之间,高收入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算,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对象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职工,在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67%,高收入占3.33%。
同时,就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面积来看,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职工购买中小户型住房,《报告》披露,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3.11%,90-144(含)平方米占70.72%;144平米以下占比达93.83%,144平方米以上占6.17%。
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性低利率优势,按照现行利率计算,2017年全市向1.58万个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45.78亿元,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比申请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在贷款期内可节约购房利息支出约4.58亿元。低利率的特点切实降低了中低收入职工的购房成本,减轻了职工偿还贷款的压力。
2.请介绍下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支持廉租住房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按照《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增值收益进行分配,全市当年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8亿元,当年上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73亿元,其中,市中心上缴地方财政1.87亿元,至2017年末,市中心累计上缴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31亿元,用于政府保障住房建设。
承办单位: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规宣传处
技术支持:徐州亿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09030926号-1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