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本网站!今天是: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 正文
政策解读

徐州市试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中心镇(小城市)和国家级美丽宜居小镇的范围? 2017/12/8 18:22:00作者:来源:阅读次数:

 答:2017年9月21日徐州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在全市中心镇(小城市)和国家级美丽宜居小镇试点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导意见的通知》(徐政办发〔2017〕179号)。《通知》明确了试点范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试点方式,指导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国家级美丽宜居小镇邳州市官湖镇和9个中心镇(小城市)丰县欢口镇、沛县敬安镇、睢宁县双沟镇、邳州市铁富镇、新沂市草桥镇、铜山区利国镇和大彭镇、贾汪区大吴街道、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街道正式启动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工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上述10个镇(街道)联合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缴存范围,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城市建设职能,支持全市新型中心镇建设。

承办单位: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规宣传处
技术支持:徐州亿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09030926号-1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7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