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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事项

自建、翻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6/10/20 14:53:00作者:来源:阅读次数:


事项名称
翻建、自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翻建、自建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办理材料
一、自建住房: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用地许可证明》、提取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归集银行银行卡、提取表
二、翻建住房: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提取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归集银行银行卡、提取表。
说明:所需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无效。

办理地点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或所属各管理部

联系电话
0516-12329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符合提取政策,提取材料齐全,即时申请,即时办结。需要核对的,在三个工作日给与答复。 

办理流程
1、职工携带所需材料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银行卡签约手续
2、到公积金营业大厅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


承办单位: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规宣传处
技术支持:徐州亿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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