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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事项

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6/10/20 14:41:00作者:来源:阅读次数:


事项名称
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患大病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办理材料
1、提供市(县)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一年内三万元以上医疗费收据、单位或街道开具的生活特别困难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者的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归集银行银行卡、提取表。
2、重大疾病范围具体指:恶性肿瘤、白血病、严重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心脏瓣膜开胸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造血干细胞异体移植手术、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严重烧伤。所需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无效。

办理地点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或所属各管理部

联系电话
0516-12329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符合提取政策,提取材料齐全,即时申请,即时办结。需要核对的,在三个工作日给与答复。

办理流程
1、职工携带所需材料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银行卡签约手续
2、到公积金营业大厅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承办单位: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规宣传处
技术支持:徐州亿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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