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通知(徐公积金〔2015〕62号)
2015/9/16 9:39:00作者:来源:办公室阅读次数:
徐公积金〔2015〕6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
当前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通知
中心各部门,各管理部:
为适应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新要求和新变化,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加快我市住房公积金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步伐。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前两年“双百行动”和归集扩面已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以“参保尽建”(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总要求,将年初计划的“2015双百行动”与今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审核工作三者有机结合,融入到目前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日常工作之中,持续长效推进。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从严从快做好今年基数调整工作。所有缴存单位都要参加今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各缴存单位都应凭“公积金基数调整审核表”到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办理缴存业务,未按时参加调整的单位要继续申报调整。要充分利用职工参保数据和单位工商登记信息网络即时查询功能,合理确定各单位住房公积金应缴人数与缴存基数。
2、抓好规模型企业职工“参保尽建”工作。规模以上企业职工“参保尽建”是目前我市公积金归集扩面的重点领域。要从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依法依规催建催缴,要根据企业职工参保状况,做好正常参加养老保险职工公积金制度建制工作,力争做到“参保尽建”。特别要突出重点,抓大带小,集中精力抓好参保百人以上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建制工作,要抓出亮点,有所突破。
3、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要将缴存50人以下企业作为规范化缴存审核重点对象,对其是否符合开户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对存在异议的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并向相关单位取证核实。要参照单位职工参保即时查询数据,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应缴人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严格参照职工参保、退保情况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和封存手续,严禁非本单位职工在单位“挂户”缴存住房公积金。通过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秩序,堵塞虚假缴存漏洞。
4、切实调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协助抓归集工作积极性。要在前一阶段取得良好成效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徐公积金〔2015〕58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相应激励措施,细化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自行归集的目标任务,将归集成果与住房公积金存款相挂钩,将服务质量与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相挂钩,真正调动和激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参与归集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银企合作的资源优势和工作积极性得到最大发挥。
5、有序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协办员”各项活动。要真正发挥好协办员对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积极促进作用,加强对协办员工作的指导与辅导,定期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强化业务咨询培训,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与工作模式,要做好做实各项基础性工作,将协办员工作开展的丰富多彩、有声有色。要使住房公积金业务协办员真正成为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员、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协调员和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建议员,逐步建立公积金协办员各项工作制度。
6、继续抓好住房公积金欠缴单位催缴工作。在抓好扩面建制的同时,也要认真抓好欠缴补缴工作,继续加大对欠缴单位补缴催缴力度,并将欠缴一年以内的单位作为催缴主要目标,分类梳理,分批落实,确保正常参保职工恢复正常缴存。
7、协作推进,确保归集扩面工作取得实效。中心各部门、各管理部要严格按照职责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各部门、各管理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管理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选准目标,措施得力,确保此次归集扩面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市中心将加强对归集扩面业务的督查指导,抓出重点,抓出亮点,抓出成效,确保今年归集扩面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9月10日
抄送: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