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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归集管理处投诉处理 2009/10/10 14:43:39作者:本站来源:阅读次数:

 

1 、认真详实记录职工投诉的内容,耐心解释。对不涉及违法和不属本中心主管的事项当场告知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 、职工投诉时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公积金缴存情况。必要时需要提供本人的劳动合同、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工作人员应严格保密。

3 、对职工的投诉在五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初查。

4 、对违法事实基本清楚且属我中心主管的事项应在 5日内立案,区别未办理缴存登记(未为职工设置公积金帐户)和未按规定缴存两种情况进行处理,并在一个半月内做出处理决定。

5 、投诉案件结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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