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发现
上级交办
相对人举报
初查
立案
不予立案
发出限期缴存
通知书
未按规定缴存
未办理缴存登记
(未设立职工帐户)
送达限期办理缴存登记
(设立职工帐户)通知书
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
(举行听证会)
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
回复
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听证)
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的
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办理的
在规定期限内缴存的
在规定期限内未缴存的
报中心领导集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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